DROP FUNCTION [] ::= [.] 要删除的函数的名称,模式名称可选。
::= CASCADE | RESTRICT 如果未指定
在创建具有相同模式和对象名称的对象时,可以重新验证失效的对象。
CASCADE删除 函数和相关对象。
RESTRICT仅当相关对象不存在时才删除 函数。如果使用此删除选项且存在相关对象,则会抛出错误。
从数据库目录中删除使用 CREATE FUNCTION 创建的函数。
使用非级联删除从数据库中删除名为 my_func 的函数。
DROP FUNCTION my_func;